计算传播学研究委员会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本会性质:

  1. 本学会的名称为中国新闻史学会计算传播学研究委员会,简称计算传播学会(英文译名:Computational Communication Research Association, 缩写:CCRA)。

  1. 本会是由从事计算传播学研究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团体,系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会的宗旨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团结全国计算传播学领域的学者和业界精英,共同推动计算传播学的发展。
  2. 本学会是中国新闻史学会(以下简称“史学会”)的二级机构,管理办法参照《中国新闻史学会章程》和《中国新闻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制定,接受史学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1. 召开计算传播学研究会议;
  2. 制定有关计算传播学研究的全国性科研规划;
  3. 出版计算传播学研究刊物和著作;
  4. 组织计算传播学的专项调查咨询活动;
  5. 搜集与整理有关计算传播学教学、实践、科研等材料;
  6. 评选优秀的计算新闻传播学研究成果;
  7. 组织计算传播学研究相关培训工作;
  8. 开展计算传播学方面的国际和国内学术交流活动等;
  9. 会员通联、会费管理等日常会务工作;
  10. 其它符合本会管理规定的活动。

第三条 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1. 本会经费来源:会员会费(由史学会分拨);捐赠;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其他合法收入。
  2.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管理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3.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4.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条 管理规定的修改程序:

  1. 对本会管理规定的修改,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成员同意并由会员大会三分之二成员审议通过。
  2. 本会修改的管理规定,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史学会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五条 终止程序:

  1.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2.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史学会审查同意。
  3. 本会终止前,须在史学会及有关机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其他活动。
  4.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 本会的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1. 团体会员:凡开设计算传播、数据新闻、计算广告等相关课程、或从事相关研究的全国高校各院、系(专业),各科研机构,以及各相关组织,均可申请成为团体会员。
  2. 个人会员:凡从事计算传播、数据新闻、计算广告等相关管理、研究、教学及实务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研究水平或一定业务资历的个人,均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第二条 个人会员与团体会员同等享有以下义务与权力:

  1. 义务:遵守史学会章程和本分会章程;缴纳会费(详见下文);积极参与本会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协助学会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2. 权力: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申请承办本会活动的权利;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三条 入会程序:

  1. 提交入会申请表;
  2.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3. 报史学会批准;
  4. 会员在未完成上述程序前,除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之外,可参与本会各种活动并享有会员其它待遇。

第四条 会费:

  1. 本会为史学会的二级分会,会员缴纳会费遵照史学会会费标准,登录史学会官网的会费缴纳系统缴纳。

第五条 退会:

  1. 会员如自愿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
  2. 会员如不按规定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累计两年,视为自动退会。
  3.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表决机制:

  1. 本会重大决策均由民主表决决定。凡制度性决策(如管理规定的制定或修改、重大人事决策)、均须由相关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它决策(如活动举办等)、需由相关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2. 如某决策须从多项方案中择一、按需要可进行多轮表决,直至最终方案得到上述比例的支持。
  3. 表决一般以相关会议(会员大会、理事会等)现场为主,辅以通讯方式 。现场或远程表决的议案和议程(如投票截止期)均须事先公布。

第二条 会员大会:

  1. 会员大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其职权为:制定和修改《中国新闻史学会计算传播学研究委员会管理规定》;决定本会终止事宜(详见本规定第一章第5条“终止程序”);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2. 会员大会的议程由理事会提出、或由十分之一以上会员联署提出。会员大会的表决按本章第一条。

第三条 理事会:

  1. 理事会组成:理事会由单位理事和个人理事组成,各占一半席位,其中个人理事仅在不具有单位理事的单位中设立。首届理事会的理事数量确定为18位(参见附件一的相关解释),单位理事与个人理事各一半。由所有个人会员选举产生9位个人理事;团队会员选举产生9位单位理事。两种选举分开进行,互不交叉。两种理事互不兼职。

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并于选举一个月前经秘书处转发个人或团体会员。由会员采用邮件的方式通讯选举产生。团体会员组和个人会员组,各自最高票的9位候选人当选;如出现并列情况,再次表决直至产生前9位。

  1. 理事任期:每届两年,可经过选举后连任一届。其后必须轮空一届,方可重新参选。可以如此重复循环。

  2. 理事会职权和工作方法: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需要时可采用远程形式召开。理事会的职权为: a.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b. 批准秘书长提名; c. 确定会员大会的议程和议案; d. 批准学术年会方案并选择学术年会的承办方; e.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f. 决定本会其它重要日常事务。

第四条 常务工作班子

  1. 选举机制: 除秘书长外,常务工作班子成员将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2. 常务工作班子: 成员包括主席团成员、秘书长。所有成员需要报史学会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首届主席团由三位主席组成,分别为当值主席、候任主席、次任主席;主席团成员不得出现来自同一机构的人员。重大事务主席团采取共同决策机制,日常工作中由当值主席负责(参见附件二的相关解释)。 当值主席、秘书长的任期均为两年一届,且不能连任。换届时由候任主席接替成为当值主席,次任主席成为候任主席,会员大会选举一位次任主席加入主席团。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在任期间不能兼任史学会及其它分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职务。

  3. 职责 : 当值主席职责:负责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制定计划并检查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决定符合本会利益的其他重要事宜。 候任主席与次任主席职责:协助当值主席召集会员大会,协助学会的学术研究、会员发展、国际交流等工作,可根据需要、并经理事会批准后,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并兼任小组主席。 秘书长:由当值主席提名、理事会批准。协助主席团等开展日常工作,领导秘书处日常事务,协调本会内外各机构的交流往来。

第四章 学会年会

第一条 会议概况:

  1. 年会名称:中国新闻史学会计算传播学研究委员会20xx年大会(简称“计算传播学年会20xx”),英文为The 20xx Annual Conference of Computational Communication Research Association(简称“CCRA20xx”)
  2. 会议地点:原则上在承办方(见本章第二条)所在地举办(简称“独立年会“)。如需要,可以设在史学会年会内(“联合年会”)。
  3. 会议日期:独立年会原则上每年九月举行一次,如有特殊原因经本会批准,可作调整。联合年会的日期由史学会决定。
  4. 会议内容:主要包括两项:会员大会(即本会工作会议)、限于会员参加;学术大会、参加者不受会籍限制。

第二条 年会组织者:

  1. 主办方:本会
  2. 承办方:某校/某院/某系/某所等等,原则上为一个单位
  3. 协办方:由承办方酌情邀请其它一至多个参与单位
  4. 赞助方:由承办方酌情设立、经主办方同意
  5. 会议主要机构: a. 程序委员会(Program Committee,简称PC):全权负责学术大会的议程、论文(包括但不限于主题发言、论文专场、论坛专场、海报展示、工作坊等)选取以及其它学术内容。PC的主席及2/3委员由本会指派、副主席及1/3委员由承办方指派。 b. 会务委员会(简称会务组):全权负责学术大会的其它事宜,并配合本会秘书处召开会员大会。会务组人员以承办方为主,本会秘书处参与协调。 c. 其它委员会,如需要,由承办方酌情设立,负责宣传、联络、财务等事宜;也可以作为专项工作小组设在会务组之下。

第三条 承办方的申报、审批和退出:

  1. 有意承办单位于每年8月31日(或年会召开前15日)提交下一届年会申请书。内容包括: a. 会议地点和日期; b. 承办方简介;如有,协办方和/或赞助方简介及相应责权(协办和赞助方也可事后申报增减); c. 学术会议预期人数、(除PC负责的上述内容之外)内容及形式、会前会后其它活动等; d. 会议预算、来源及开支安排; e. 如需退出的赔偿承诺(详见下文)。
  2. 理事会于当年年会期间(或九月中旬)从申请者中投票选择下一届年会承办者。获得理事投票半数以上者成为下一届年会承办者。
  3. 承办方退出机制:当选后的承办方如希望放弃承办资格,应在会议召开前8个月提出申请;如超过该期限,则不得在随后三年之内再次申请承办。如有承办方提前8个月退出,本会应立即按上述申请程序,选出接替承办方。如因时间不足而无法找到接替方,则取消该届年会。本会日后应该考虑引入退出赔偿机制,以协助接替方在有限时间内筹集足够会议资金。

第四条 年会筹备与召开:

  1. 会议论文(包括但不限于主题发言、论文专场、论坛专场、海报展示、工作坊等)的征集、录用、报告等事宜均由PC负责。原则上PC应在年会召开前6个月发布会议通知,前4个月投稿截止。前3个月发布论文接受通知。
  2. 除会员大会(由本会秘书处)负责和论文报告(由PC负责之外),其它日程均由会务组或承办方其它机构负责。

第五条 年会财务:

  1. 会议注册费:除特邀嘉宾外,与会者均需缴纳注册费。具体收费标准,由本会决定。原则上分成“会员”、“学生会员“、“非会员”三类收费标准(非会员100%、会员60%、学生会员30%)。注册费金额由本会理事会决定。承办方可根据当年财务情况,减免(或不减免)论文作者的注册费。所有注册费的70%用于会议、30%用于本会日常开支。
  2. 承办方的投入:承办方酌情追加自筹资金,确保会议收支平衡。会议如有盈余,除注册费按上述规定之外,由承办方处置。
  3. 额外收费的工作坊及其它活动:这些活动可以由本会内外不同组织者主办。日程安排上,除了PC主办的活动之外,原则上都应安排在会前或会后。其收费标准和方法,均由各组织者自行决定,不属会议财务内容。

第五章 附则

  • 第一条 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 第二条 本会的“年度”以每次年会的闭幕(而非1月1日)为开始(即每届会长等的任期自选举年的年会结束后开始)。

附件一:关于首届理事会人数的确定

首届理事会人数确定为18人,团体理事及个人理事各半。截止7月31日,学会团体会员共有26家,按照新闻史学会选举常务理事的规定,三个团体会员选举一个常务理事,所以学会首届团体理事(相当于其他分会的常务理事)数量定为9位,个人理事数量与团体理事数量保持一致,总的理事会人数为18位。

附件二:关于主席团制度

这个制度的核心有两点:一是选举多个主席(即会长);二是主席之间的当值次序随机决定。这种制度已经为很多国际组织所采用。初看有点复杂,但实际上经过首次选举后就与其它制度相似。轮值主席团制度,尤其适合于如下特征的新创组织:暂时缺乏“一枝独秀”的领袖、但又存在一批“旗鼓相当”的骨干,较难从中选择一个会长。轮值主席团能够同时选出多个(如三个)主席,体现了集体领导,降低了选择困难(和竞选后遗症),也便于轮值主席之间的换届交替。

注释


  1. 2018年9月21日下午计算传播学研究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中国新闻史学会计算传播学研究委员会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