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还就关于章程的草案进行了两轮通信投票,第一轮投票表决于2018年9月3日24:00结束,其中应投票数85票(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实际投票数54票,团体会员代表兼个人会员8人投票(投票率80%,每人仅可投1票),个人会员40人投票(投票率67.8%),团体会员代表5人投票(投票率31.3%),其中无效票3票(1票为公开票、1票文件为空、1票重复), 赞同“简单多数原则”票50票,反对票1票。根据投票表决程序:“超过1/2的会员同意采纳简单多数原则,则通过该表决程序”,赞同票过半,通过“关于章程投票表决程序”的提案。
关于章程的第二轮投票表决于2018年9月10日24:00结束,其中应投票数85票(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实际投票数60票,团体会员代表兼个人会员10人投票(投票率100%,每人仅可投1票),个人会员41人投票(投票率69.5%),团体会员代表9人投票(投票率56.3%),其中1人投票无效(只回复了“赞同章程草案”)。根据第一轮投票通过的“简单多数原则”,第二轮投票解决了章程草案的全部争议问题。
根据关于章程的第二轮投票通过的“首届理事会的理事数量确定为18位,单位理事与个人理事各一半。
由团体会员选举产生9位单位理事:按照既定的工作日程安排,关于单位理事竞选的投票表决已于2018年9月14日24:00结束。现将投票结果向各位会员报告:本次投票应投票数26票,实际投票数26票,投票全部有效,投票率100%。根据关于章程的第二轮投票通过的“首届理事会的理事数量确定为18位,单位理事与个人理事各一半。由所有个人会员选举产生9位个人理事;团队会员选举产生9位单位理事”,得票最高的9家团体会员成为单位理事,分别为:南京大学26票,复旦大学23票,北京师范大学22票,中国人民大学21票,中山大学18票,北京大学16票,华中科技大学16票,武汉大学12票,浙江大学12票。
关于个人理事选举结果的通告:个人理事选举于2018年9月20日12:00结束,申请个人理事的候选人共17位。本次选举应投票数73票,实际投票数53票,其中废票2票(1票为非个人会员投票,1票所投人数超过9人),有效投票数为51票,有效投票率69.86%。由所有个人会员选举产生9位个人理事,得票最高的9位候选人成为个人理事,分别为:张伦44票、刘建国38票、曾润喜38票、刘肖凡35票、蒋俏蕾31票、周翔29票、相德宝29票、张子柯27票、吴小坤27票。